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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2(2/6)

第二天早上八来钟,队里的人都来上班了。我困得不行也没法再睡。队里几个同志议论着要捐钱给纪雷的人和小孩。我当然也就把上的钱和屉里的钱都拿来了,捐了两百多块钱,加上其他人捐的,一共是一千多块钱。我们几个就带着钱到老纪家去了。到了以后,看到老纪家已经有几个亲戚朋友来看望老纪的人。他人受了这个打击,从昨天到现在米不沾,已经不成人样儿了,甭谁来,睛发直,一句话都不说。我们把钱给她放在床,一个老一的同志代表我们几个人说了说捐钱的心意,老纪人听着,脸上没有任何反应。后来有人向她介绍我,说我就是在老纪牺牲时和老纪在一块儿的那个女同志,她才无声地哭起来。

海岩:有枣没枣打一竿

“局长,恐怕这是唯一的机会了。”

万副局长“那就这样吧,但愿这个案能像你们算计的那样顺利。”

队长说:“潘大伟讲,上次与天龙帮火并之后,为了安全起见,他对外一直诈称有伤,并且放风去说意大利小提琴已不在香港。所以他不面,于情理是比较顺的。”

吕月月:从万副局长家来都已经快凌晨两钟了。方案通过了,长和队长都觉得总算向前走了这一步,都有办成了一件大事似的那轻松,但后面的路是不是顺,他们也心中无数,而且这个方案的许多细节,还需要费时费心安排策划,所以两个人的脸上,又都带着无尽的倦意。

她摇晃着不成调地说:“你还活着

长问队长:“我听你在电话里问为什么要选择夜总会作为和谈与琴的地,他怎么解释,选这个地方有什么讲究吗?”

“冯世民境之后,我们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为好,你们和香港警方协调过吗?”

伍队长本来说话办事一向留有余地,不轻易许愿的,此时也只能立军令状似的站起来,表态:“放心吧,他绝对跑不了。”

万副局长站起来,在烟熏雾缭的屋里踱了两圈,打开台的门,站在台上看这个刚刚睡去的城市,周围的楼群很少有亮着的窗了。五月的夜晚确实乍还寒,风还是有贼,长提醒说,万副局长小心别着凉,万副局长没应声。队长低掏烟,还没着,万副局长屋了,看看长,又看看队长,队长拿烟的手难以察觉地微微抖个不停。他看着局长那张犹豫的脸,轻声说:

海岩:后来结果怎么样?

吕月月:这个案拖了这么长时间,除此也没有更好的展方向了,而且局长可能考虑小提琴的接是在中国境内,无论是真是假对我们都不会有什么损失。所以就姑且走一步看一步吧。

局长慢慢把烟在烟缸里灭,又慢慢地、一下一下地把烟碾碎,好半天才问:

队长说:“潘大伟讲,这是冯世民指定的地大厦好像有冯世民公司的份,设在大厦三层的夜总会是由港商承包经营的。承包商在香港也是搞娱乐业的,一直受天龙帮的保护,连夜总会的内装修也是包给冯世民手下的一个建筑公司的。冯世民既是大厦的一个东老板,夜总会也算得上是他的地盘。”

万副局长一锤定音,这个方案就算这样定了。但从他的神态气上,对这个方案能否那么顺利那么有把握,似是有所保留。

长也说:“我们心设计,心组织,心准备。”

长答:“这事以前和国际刑警中国中心局请示过。据中心局说,冯世民和潘大伟一样,目前香港警方都没有收集到足够能证明他们本人犯罪的合法证据,所以一旦冯世民境,港警大概不会请求我们对他采取什么行动。但中心局的意见,只要这把小提琴一回到中国境内,不冯世民解释为是自己买的还是接受什么人的馈赠,作为失踪的国宝,我们都可以依法收回。”

我们上了汽车,谁也没再谈这个案。我开车,他们二位在后面默默无话,不知是在打盹还是在想心事。我分把他们送回家,然后自己开车回单位睡在办公室里,因为集宿舍太晚了早关门了,而我妈那儿又没法放车。

长说:“我倒是搞不懂,既然冯世民已经大驾劳动,潘大伟为何反而不能面?”

万副局长站在台的门前,长了一气,说:“好,那就先这样办吧,潘大伟的要求,先让他们双方接这把提琴。接完以后,你们要立即控制冯世民,然后依法收回这件国宝。你们要注意,要绝对保证不能让冯世民失控,他一旦溜走,是完全有可能从海路把这把琴再偷渡去的。”

吕月月:对。

大伟说,冯世民每年五六月间都要到北京来一趟,主要目的是去潭柘寺许愿,他一直相信潭柘寺里有释迦牟尼的真。这次顺便以胜利者的份接受潘家的求和,也算一举两得。”

海岩:既然不放心,为什么又同意这个方案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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