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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(2/6)

“我衰毙!”玉贞用力甩,多彩秀发随之飞扬,她仰首笑着向另一个方向走去。

“小,那是不可能的,我们公司是代理多家欧洲名牌件的贸易商,怎么可能会卖仿冒品。”另一位挑的店员过来帮腔。

吴民达这阵正在追查充斥市面的仿冒品,听到里面的争执,他上旋这间问题商店里。

开公司最怕任何负面消息落耳朵,被他们一渲染,等于是白布被染成黑布,对他们公司的信誉会造成很大的伤害。

这声音很特别,吴民达看她上颜虽然多得宛如想和天媲,但可全是昂贵的名牌货。玉贞则是要专心压下店员的气焰,没有注意到旁边还有观众。

“小,别生气,这一定是误会,我上拿只新的跟你换。”经理示意店员赶快拿一只新的来。

玉贞看经理哈腰陪笑,同情他满辛苦的,重要的是她不想在

店里还有其他的客人,经理瞪抬手制止店员说话,然后拿起柜台上的包细细翻看。这只包的料和件都挑不病,看了很久,才在工上找到一小小的瑕疵,看完后他只能无言地摇叹气。

“活该!”王贞的脾气可没她的声音那么柔温婉,她悄悄地把手上的香糖黏在他的警校制服上,还顺手摸走他的夹。她咬偷笑。耶!万岁,成功偷到警察的夹!

说来她的命运真是可悲!她的亲生父母明明就很有钱,孩也不多,却在医学步、资讯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听信算命的话:就是说她和家人无缘,留在家里“世界”不会太平,将来不是克父就是克母;就这几句话定了她的一生,三岁时亲生父母将她自名簿上除名,把她送给姨妈当养女。

小小年纪,胆很大,心思过度早熟的玉贞摇怀疑反应这么迟钝的人,将来真能守护台湾人的安全。她没信心。玉贞把脚缩回来,卖乖地冷哼一声:“哼,好女不跟男斗!”

吴民达在为他的鞋劈哩叭啦脚,却没发现袋里的钱包已飞到别人袋里了。

“笨警察!”

笨警察瞠大双:“你踩到我的脚了啦!”

吴民达穿著便衣,锐利的黑眸隐藏在黑镜下,他态度闲散地在闹区街上晃著。突然,他旁边急急地停下一计程车,接著车门打开,一位五颜六、可用彩虹来形容的女,她提著设计的纸袋气唬唬地冲店里。

玉贞冷著一张顽固倔的小脸,脚也往前一步,将她人一等、足十五公分厚的鞋底不偏不倚、用力踩在吴民达得光可鉴人的鞋上。

“我才好男不跟恶女斗!我倒楣。”吴民达立刻不回地往前走。

[怎么回事?”

“喂!我很忙咧,你到底还要看多久?不过就几万块钱而已,你们不换还是不退钱给我也没关系,我拿到报社找熟人,让你们这卖假货的商上报也好!”玉贞抢回发票和包。

人家打情骂俏一样。都怪她亲娘,不只把她送给姨妈当女儿,还遗传这烂声音给她!

[还可是!”玉贞大声打断她的话。[这个包就是你们刚才卖给我的。你们说,怎么理?”真是!一样都是商品销售业,不懂这些卖名品货的店员为什么特别。

吴民达瞥了一去的彩女人,当他正要经过这家品店门的时候,耳尖地听到里面尖细吭的叫骂,说他们这家店里卖的全是赝品。

“小,是这样的,我们台中这家店是总公司,这只包是要到送雄专柜卖的,现在先给小您了,雄就不卖这个款式了。”

“你是说我说谎吗?小,看清楚!这是不是你刚才开的发票,是不是?”

就算再来五个她也不怕,玉贞把发票和她带来的包丢到柜上,

“太妹!”吴民达瞪著不可理喻的女孩,往前踏一步。

“经理,这位小刚才跟我们买了这只包,但是她说回去拿给朋友看,她的朋友说我们卖的是赝品。”

一时哑无言的店员瞪著她们刚才卖去的件,这时经理已经听到争执过来声援。

岁月如梭,十年后。

可怜啊!她好比西汉的王昭君遇上杀千刀的延寿,从此叶玉贞改姓变成玉贞,过著没人的孤独日。姨妈和姨丈说她其实是她是棵摇钱树,三不五时带著她回去向亲生父母哭穷挖钱,要是拿到的钱不如理想,回家就会冷言冷语地对她说她亲生爸妈不她了。

“啊炳,新的!”玉贞纤指指著店员抓包说:“我刚才买的时候,你们小保证这个款式全台湾只有三只,台北、台中、雄各一只,你们现在竟然能拿新的来跟我换假的!”

“是啊,可是——”

顾客至上,顾客的单据一样也没少,他们只好哑吃黄连,赔上一只新的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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