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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武闻言苦笑。
能尽情的放声大哭,或许也是一种幸福啊!
“你当时一定很伤心吧?”
“嗯。所以我后来再也不养天竺鼠了。”
他一愣。
“玛丽是…”
“一只天竺鼠。”她点头。“但是那并不妨碍我们的友情,牠从来不因为我是人类而歧视我。后来我想开了,因为我知道,玛丽一定不会希望我这么痛苦的活着,所以我要坚强的活下去。”
他的嘴角不试曝制的扬起。
“你这么坚强,玛丽一定以你为荣。”不行,好想笑。
“你很想笑对不对?”她摊手。“不知道为什么,我每次跟别人说这件事,别人都会发笑。”
“抱歉。”他正了正脸色。
“没关系啦!”她耸肩,无奈的道:“人鼠殊途,要让别人接受我和玛丽这超越物种而存在的友谊,大概很难吧!”
殷武考虑着该不该告诉她,也许别人发笑的不是她和玛丽的友谊,而是她形容这件事的说法实在太搞笑了。
“好了。”她站超身子,拍掉身上的草屑。“我还要拜托伯爵和我一块去散步呢!不然来不及煮午餐了。”
殷武看向露出狗屋外的那一截屁股,扬起了嘴角。
“这是个艰巨的任务。”
“可不是吗?”终于有人可以一吐苦水,方亚月滔滔不绝的抱怨起来。“你都不知道,这只狗的心机好深!在你面前一副听话的模样,和我出了门,一下子像脱缰的野马拖着我四处乱窜,一下子又像个瘫痪的病人给我坐在马路中央,死都不肯动一下,我真的被牠打败了!”
他笑笑起身,临走前只丢下一句话“你可以试着贿赂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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贿赂牠?叫她贿赂牠?那是要怎样的贿赂法?
苦思许久,经过无数次的尝试、数斤肉的牺牲,方亚月终于抓到了诀窍。
说穿了很简单,就是驴子前面的一根红萝卜,只是因为伯爵是狗,所以把红萝卜换成一块肉而已。
只是,这个方法有一个很大的缺点,那就是既然没有办法在伯爵身上架一根棍子,钓线绑肉,她只好当那个“诱饵”--
拿着肉拚命跑,不知道是狗溜人,还是人溜狗,总之一趟下来,累得她差点没昏死过去。
“妈呀!”结束每天的例行“散步”方亚月倒地不起。“我死了…我快死了…”
炽烈阳光晒得她头昏眼花,她决定早点进屋子,免得中暑。
经过主屋时,看见殷武坐在里头,她忍不住多看了两眼。
没办法,虽然他们俩就有如罗密欧与茱丽叶般是不可能结合的一对,但是帅哥人人爱看,何况殷武又是帅哥中的极品,不能怪她把持不了自己。
她蹑手蹑脚的靠近窗边,张大眼睛将帅哥迷人的风采尽收眼底。
唉,长得这么帅真是没天良,诱人犯罪啊!
看了好一阵子,方亚月才发现他在讲电话,只见他拿着话筒,眉头深锁的滔滔不绝,时而露出悲伤痛苦的表情。